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茲載列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中國大陸報章刊登及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的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二零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零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僅供參閱。證券代碼(A/H):000063/763 證券簡稱(A/H):中興通訊 公告編號:201365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一三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中國大陸報章刊登及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的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二零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零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僅供參閱。
證券代碼(A/H):000063/763 證券簡稱(A/H):中興通訊 公告編號:201365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一三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根據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收到的書面回復,經計算,擬分別出席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未達到在上述兩個會議上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據《公司章程》第80 條及第139 條的規定,公司現將召開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的相關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1、現場會議開始時間為:2013 年10 月15 日(星期二)上午9 時。
2、內資股(A 股)股東進行網絡投票時間為:2013 年10 月14 日—2013 年10 月15 日的如下時間:
此公告是根據《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第80 條、第139 條做出。
《公司章程》第80 條規定: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收到的書面回復,計算擬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擬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達到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開股東大會;達不到的,公司應當在五日內將會議擬審議的事項、開會日期和地點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東,經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開股東大會。有關公告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報刊上刊登。
《公司章程》第139 條規定:公司召開類別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四十五日前發出書面通知,將會議擬審議的事項以及開會日期和地點告知所有該類別股份的在冊股東。擬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將出席會議的書面回復送達公司。
擬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在該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達到在該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該類別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開類別股東會議。達不到的,公司應當在五日內將會議擬審議的事項、開會日期和地點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東。經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開類別股東會議。有關公告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報刊上刊登。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3 年10 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3 年10 月14 日15:00至2013 年10 月15 日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3、現場會議的召開地點:公司深圳總部四樓大會議室(地址: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科技南路中興通訊大廈A 座四樓 電話:+86(755)26770282)。
4、擬審議的事項:
參見公司於2013 年8 月27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關於召開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的通知》,於2013 年9 月13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的《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補充通知》及於2013 年9 月13 日在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的《關於召開二○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二○一三年第一次A 股類別股東大會的通知(完整版)》。《表決代理委派書(經修訂)》請見附件1(本附件與上述2013年9 月13 日發布公告中的《表決代理委派書(經修訂)》內容一致)。
特此公告。
T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