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前,台北市內湖一棟民宅,發生瓦斯氣爆,造成五屍六命的慘劇。事後調查,是六十八歲的父親在十年前妻子過世後,續絃取了一個十八歲的柬埔寨籍妻子,從此為家中埋下不定時炸彈,父子經常爭吵。在將妻子安置在外後,陳父叫了兩桶瓦斯,真的把全家殺了。
日前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事件,從現有的媒體報導看來,抱著必死決心幹下這轟天大案的張德正,似乎不是政治狂熱分子,純粹只是一個生命因為婚姻觸礁充滿挫折,一心求死的男子罷了。
兩件案子的後果截然不同,但本質上都上源自於錯綜複雜的家事。陳家基本上已經家毀人亡,倖存的柬埔寨裔妻子,還要被陳氏家族交相指責為禍首;張德正行動前投書媒體請求「若有死傷,判我死刑,若無,願判無期」,正反映出他的無力與絕望。兩案件當事人都是家庭暴力的當事人,既為施暴者,也是被害人,但都因缺乏正確的求助管道,身陷絕境,而採取激烈的暴力手段,來抒發心中的委屈與不滿。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國家。家庭暴力案件的通報數,在一○一年已經超過十三萬人次,去年上半年也超過七萬件,絕大多數都是發生在同在一個屋簷下的家庭成員間。顯然像娶了外配的陳姓老翁或離婚兩次的張德正,都無法從政府提供的方案中得到協助,凸顯出家庭暴力防治的諸多作為中,對男性當事人的輔導協助不足,甚至對司法失去信心,以致讓家庭危機演變成震驚社會的暴力事件!
前年通過的家事事件法,原企圖透過制度上案件合併審理、引進其他專業合作的重大變革,以處理千頭萬縷的家庭紛爭,卻因配套不足,缺乏社工、家事調查官、程序監理人等專業人力,家事服務中心功能不彰,而審理家庭事件的法官是否有足夠的專業與人生經驗仍然存疑,類似像張德正的當事人只能感受到司法無情,而無法接受到司法協助。
又如內政部家防會(現改隸衛福部)推動的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希望透過家暴事件危險評估,及早辨識高危機個案,立即介入服務,制止暴力惡化,但內湖陳姓老翁和張德正都未能被辨識出,也是制度上應檢討改進處。
張德正的莽「撞」,撞出總統府維安的大漏洞,總統府可透過硬體強化或人員增加改善防護能力,但家庭暴力隱含的危機不應忽視,政府也應對家暴防治的諸多措施盤點梳理,不應讓立意良善的法律與方案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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