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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種姓歧視 南亞民團籲立法
Jan 19th 2014, 09:46

破除南亞印度延續千年的種姓制度,民團推動反歧視法案。種姓制度之外的底層賤民受到社會歧視,儘管受過高等教育也只能從事清理糞便、撿屍等低階勞動。印度與孟加拉的民團希望藉由政府立法改善現況,讓年輕一代的賤民不再因出身而在教育或就業上受歧視或限制。

據傳種姓制度是過去隨著阿利安人入侵南亞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到了英屬印度時期為了符合殖民者的需求,被固定、僵化為階級森嚴的體系,於1947年印度獨立後正式廢除,但該制度根深蒂固,縱使有法律禁止歧視仍難以對抗傳統。如今整個南亞,包括孟加拉、斯里蘭卡、尼泊爾、巴基斯坦等其他地區都有階級之分。

【孟加拉推反歧視法】

孟加拉賤民權利邊緣運動(BDERM)與孟加拉當地的律師協會從2年前開始研究社會上對於賤民的歧視情況,並於今年1月透過會議正式起草反歧視法案,預計將在今年6月通過。不僅是賤民,凡是因為職業、身分、宗教、性別、性傾向、身體殘缺而受到他人,特別是雇主歧視者都適用此法,希望能藉此改善這些社會邊緣人的生活。

目前在孟加拉約有650萬「賤民」,為種姓制度的最底層,其職業多為清理糞便、埋葬死者、皮革業、宰殺牲畜等,經常接觸「不潔」的事物,因此被視為永久不可碰觸的族群。

儘管年輕一代的賤民已逐漸擺脫了施行千年的傳統壓迫,開始接受教育,想辦法切斷世襲種姓制度的牽連,但根據《半島電視台》報導,仍有80%的賤民後代因出身低而難以進入好學校,或申請不到獎學金。也有不少人雖擁有專業的知識與技術,甚至取得高等教育學位,基於外界的歧視心態仍然只能從事世襲的低階勞力工作。

【印度立法受阻】

根據《南亞公民網》指出,孟加拉2008年修憲時,在第27到29章中明確保障所有人的平等權益,並且禁止種姓間、性別間或宗教等的歧視,但僅限於基本概念,沒有明確的懲罰,且賤民往往遭排除在外。對女性賤民或甚至是肢體有殘缺的賤民而言,更是受到多重歧視。

印度從1950年代起就制定了許多反歧視的法條,政府必須保障賤民的所得,並限制雇主必須依照最低工資給新。但種姓觀念根深蒂固,多起不了作用。近年來保障人權的概念高漲,根據BBC報導,印度的反種姓歧視聯盟與民間團體去年起再度開始將反種姓歧視放入平等法案。

然而此提案卻遭到上議院不斷推遲,必須延到2015年夏天才能到國會進行初審。政府以反歧視條文的議題過於敏感,還需要全盤性的考量,因此要求此案必須公告12周,徵求各界意見後再行修正,受到各界維權團體的指責,認為政府為了少數既得利益者的權益而罔顧其他多數民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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