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俊村編譯報導)有鑒於中共當局殘殺自己的人民並強制摘取其器官牟利,美國國會議員在眾議院發起 「281號決議案」(Resolution 281),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
俄羅斯之聲廣播電臺於8月20日報導說,中國每年有成千上萬起器官移植手術,但中國人因信仰的關係,捐贈器官的比例極少,在2010年有註冊的只有63個案例,儘管每年的平均捐贈案例稍為高一點,達130例,但也不足以供應器官移植所需,光是在官方的器官等候名單上的病患就多達30萬人。
報導說,中共從死刑犯摘取器官的政策一向為人所知。儘管中共聲稱,此類器官捐贈係經過死囚同意,但許多人權組織質疑其說詞。他們有證據顯示,中共有時候未經同意就摘取器官,甚至是從活人身上強行摘取。
一名孟(Meng)姓母親的死刑犯兒子於2009年2月被處決。她在接受美聯社訪問時說,有關當局未給予她任何關於兒子被處死的理由,她也沒有見到兒子的遺體。她相信兒子的器官已被摘取,而官員將其屍首丟棄,同時掩蓋這件事。
中共官員於2007年首次表示,除了供直系親屬使用之外,他們將停止從囚犯身上摘取器官。然而,《中國日報》當時曾罕見地報導說,有大約65%的器官捐贈者是死刑犯,該報導引述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的話稱,死刑犯「絕非器官移植的適當來源」。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的亞洲研究員林偉(Nicholas Bequelin)認為,中共如此沉迷於死刑犯的原因是,其器官的捐贈與移植沒有系統化的制度。
他說:「所有移植用的器官一定有其來源。如果你是即將被處決的犯人,你真的沒有選擇,特別是在一個不透明且以虐待囚犯而惡名昭彰的制度之下,正如中共目前的制度一樣。」
報導說,這個問題似乎比想像中更嚴重,因為有證據揭示,死刑犯不是唯一的器官來源。
中國醫院每年進行多達2萬次器官移植手術,其中有超過9成的器官來自囚犯。但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估計,中共每年處決的囚犯為1,700人,兩者差距懸殊。此外,需要器官的病人不用等待很久,經常還能事先進行移植的手續。
換句話說,中共似乎在強摘器官的過程中謀殺自己的人民。經由「281號決議案」,美國政府已經認定此一事實。
既然中國人自願捐贈器官的比例很低,基於已取得的證據,這些移植所需的器官很可能來自法輪功學員。中國器官移植手術從1999年起暴增,這與中共大規模鎮壓法輪功剛好同時發生。在秘密調查員詢問時,有外科醫師無意間坦承說,他們有門路可以取得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的器官。
在中共勞教所的所有囚犯中,法輪功學員佔了大約三分之二,他們受到最兇殘的酷刑折磨。他們被判處的刑期也最長。更有甚者,中共官員要求他們定期接受體檢,以便摘取其器官,正如「281號決議案」所陳述的。這項新法案或將成為制止中共在勞教所屠殺法輪功學員不可或缺的一步。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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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3/8/21/n3945952.htm俄羅斯之聲-美提決議案阻中共活摘器官.html 美東時間: 2013-08-21 01:59: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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